《鸡西市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于2018年2月26日经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正式批复,由鸡西市人民政府发布实施。
该《规划》是指导我市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纲领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该《规划》的实施,对于加强我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保证我市矿业经济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
近日,市国土资源局规划科负责人对《鸡西市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进行了解读。
一、出台背景
鸡西市矿产资源丰富,种类多,分布广,截至2015年底已发现各类矿产54种(含亚矿种),其中具有查明资源储量矿产25种,已经开发利用矿产21种。发现矿产地352处。煤炭、石墨矿产资源储量丰富、品质优良,煤炭在黑龙江省名列前茅。石墨在全国地位显著,被誉为“中国石墨之都”。为了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促进矿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35号)文件和省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黑国土资办发〔2014〕62号)等文件要求,组织编制《鸡西市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编制依据
《规划》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等部门规章、《黑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年-2020年)》、《鸡西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相关规划和《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市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等技术规程。
三、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鸡西市所辖行政区,包括鸡冠区、恒山区、滴道区、城子河区、梨树区、麻山区及虎林市、密山市、鸡东县。
四、规划主要内容
以《黑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为依据,确定我市的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国家和省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等开采总量指标。根据城镇建设需求对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授权审批管理的建筑用砂、建筑用石及小型非金属矿产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做统筹规划。
五、规划目的
《规划》是鸡西市落实国家和省矿产资源战略规划、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对统筹资源开发利用,规范勘查开采活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规划》实施,切实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保护;积极推进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发展;加强规划实施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