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成服务单位
鸡西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鸡西市房产管理局房产产权市场管理处、鸡冠房产物业管理中心、鸡冠区地税局。
二、申请登记程序
咨询—申请受理—审核—交税费—登簿颁证
三、申请登记提交资料
(一)一般抵押
1、银行出具抵押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不动产权证书或原房屋的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4、抵押合同原件
5、主债权合同及抵押物清单原件
6、如产权人为共有的提供共有人同意的证明材料
7、特殊还需提供其他必要材料
(二)预购商品房抵押
1、银行出具抵押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商品房预售合同 中有预告登记约定的除外)
5、购房票据复印件(核验原件)
6、抵押合同原件
7、借款合同或贷款合同、借款反保合同(公积金贷款)需提供原件
8、特殊还需提供其他材料
备 注
1、上述为常见抵押登记,其他类型抵押登记另见不动产服务登记指南(抵押登记)
2、(1)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属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还应提交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销售或未销售证明原件;
(2)不动产权证书记载的两个以上权利人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共有权人同意抵押的证明原件;
(3)抵押人为股份制企业的,提交董事会同意抵押的证明原件。
3、申请人是法人的,提交法人证明(如营业执照、组 织机构代码证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提供委(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登记费标准
登记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收取,非住宅:550元/套,住宅:80元/套;减免按文件执行;地税以地税部门核算为准。
五、工作时限
承诺受理申请后3个工作日办结(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