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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

“一窗受理” 不动产登记集成服务指南(商住楼房进户办证)
发布日期: 2018-05-02  信息来源:best365官网

    一、集成服务单位

鸡西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鸡西市房产管理局房产产权市场管理处、鸡冠房产物业管理中心、鸡冠区地税局。

二、申请登记程序

    咨询—申请受理—审核—交税费—登簿颁证

三、申请登记提交资料 

基本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宅进户提供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分户图;

4、家庭住房情况查询结果;

(一)商品房

    5、商品房销售合同原件;

    6、不动产销售专用发票原件(或黑龙江增值税普通发票)

7、特殊还需提供其他必要材料。

(二)动迁房

    5、动迁安置协议书;

    4、不动产销售专用发票原件(或黑龙江增值税普通发票)

    5、土地租赁合同及审批表、土地缴费税收据原件(91年以后建设的非住宅划拨用地)

6、特殊还需提供其他必要材料。

(三)经济适房

5、房屋销售合同及经济适用房审批表原件;

6、不动产销售专用发票原件(或黑龙江增值税普通发票)

7、特殊还需提供其他必要材料。

(四)矿务局楼房换证

5、原矿务局住房证及矿业集团换证审批表原件;

    6、土地租赁合同及审批表、土地缴费税收据原件(91年以后建设的非住宅划拨用地)

7、特殊还需提供其他必要材料。

    备 注

1、如产权为共有的,提供共有协议原件;

2、户口须以家庭为单位提供夫妻双方户口本,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明,夫妻双方不在一个户口本的须分别提供户口和结婚证;

    3、申请人是法人的,提交法人证明(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个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四、登记费标准

    登记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收取,非住宅:550/套,住宅:80/套;减免按文件规定执行;地税以地税部门核算为准。

五、工作时限

    承诺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办结(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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