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违法案件结果
经卫片监测发现,办案人员现地勘测调查,鸡西市隆盛石墨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期间未经批准,擅自开采麻山区双岭村村附近的石墨矿石,共计开采出矿产品685立方米,已造成非法开采事实。
根据《黑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立即停止违法开采行为;2、没收违法所得;685/ m3×13元=8.905.00元;3、处以违法所得10%罚款8.905.00×10元=890.50元;合计:9.795.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