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动产登记申请办理流程
导询—预审(权籍调查窗口)-申请受理—初审—复审—核定—批准登簿-—收费-缮证-发证-归档。
二、申请资料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资料,并对申请资料真实性负责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它材料。
三、申请方式
申请不动产登记需要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询问笔录,现场采集权利人、义务人照片信息。《申请表》和采集权利人、义务人照片信息在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领取和采集。
四、收费标准
依申请办理登记的不动产,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规定收取登记费和工本费用,缴费方式为收费窗口刷卡缴纳。
五、办理时限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除外。鸡西市不动产中心本着高效、便民的原则缩短时限为:
申请不动产注销登记、查封登记、异议登记60分钟办结;预告登记、预告抵押登记,抵押登记经受理3个工作日内办结;申请不动产其他登记业务,经受理5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时限办结。
六、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有权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七、其他事项
对于老、弱、病、残、孕的申请人,已开设绿色通道申请受理,缩短等候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