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

“一窗受理”不动产登记集成服务指南(楼房房屋抵押登记)
发布日期: 2018-05-02  信息来源:best365官网

一、集成服务单位

鸡西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鸡西市房产管理局房产产权市场管理处、鸡冠房产物业管理中心、鸡冠区地税局。

二、申请登记程序

    咨询申请受理审核交税费登簿颁证

三、申请登记提交资料       

   (一)一般抵押

1、银行出具抵押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不动产权证书或原房屋的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4、抵押合同原件

5、主债权合同及抵押物清单原件

6、如产权人为共有的提供共有人同意的证明材料

7、特殊还需提供其他必要材料

   (二)预购商品房抵押

1、银行出具抵押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商品房预售合同 中有预告登记约定的除外)

5、购房票据复印件(核验原件)

6、抵押合同原件

7、借款合同或贷款合同、借款反保合同(公积金贷款)需提供原件

8、特殊还需提供其他材料

      

1、上述为常见抵押登记,其他类型抵押登记另见不动产服务登记指南(抵押登记)

2、1)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属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还应提交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销售或未销售证明原件;

            2)不动产权证书记载的两个以上权利人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共有权人同意抵押的证明原件;

            3)抵押人为股份制企业的,提交董事会同意抵押的证明原件。

3、申请人是法人的,提交法人证明(如营业执照、组 织机构代码证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提供委(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登记费标准

登记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收取,非住宅:550/套,住宅:80/套;减免按文件执行;地税以地税部门核算为准。

五、工作时限

      承诺受理申请后3个工作日办结(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网站地图  主办:best365官网    管理入口
承办: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信息中心
备案号:黑ICP备11002001号   网站标识码:2303000028  公安机关备案号:23030202000041
地址:鸡西市鸡冠区西山路1号  电话:0467-2621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