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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信访科)

科室负责人:柴永强     电话: 0467-2621886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管理、电子政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联络接待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机关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指导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负责市信访联席会议土地征收征用问题专项工作小组的日常协调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科室负责人:盖喜庆      电话:0467-2621896

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组织听证工作;负责全市国土资源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上报、清理、汇编等工作;负责国土资源法制建设和法律法规宣传、咨询等工作。

(三)调控和监测科 

科室负责人:李国权      电话:0467-2621878

参与研究拟定规范国土资源市场运行、优化资源配置的政策和措施;组织课题调查研究,为运用国土资源政策参与调控宏观经济运行提供决策依据;负责起草或参与起草局重要文件、重要讲话、重要汇报;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把关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局内专业统计归口管理工作;负责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局年鉴史志的编辑与研究。

(四)规划科(科技科)

科室负责人:李桂梁      电话:0467-2621811

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国土、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地质环境等综合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依法指导和审核各县(市)国土资源、矿产资源、地质环境相关规划;牵头组织全市国土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整理、复垦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参与上报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用地规模的审核工作。编制国土资源科技发展规划、地质勘查行业科技规划;组织协调重大科技项目的立项、申报、实施;负责国土资源科技管理工作,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五)财务审计科

科室负责人:黄祖龙      电话:0467-2621817

承担国土资源有偿使用的相关工作;承担国土资源专项收入征管相关工作;承担有关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与财务监督工作;承担部门预决算、会计核算、政府采购、资金拨付、国库集中支付工作;拟订有关预算、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制度;承担所属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各类资金的内部审计工作。

(六)收费管理科 

科室负责人:王春生      电话:0467-2621821

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各项收入计划的执行工作;对土地有偿使用费及土地管理规费和矿产资源管理规费收缴情况进行监督和稽查;负责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工作;负责市局审批的建设用地项目费用的审核及到期清理;负责系统内收费人员的考核、培训工作;指导全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各项费用收缴业务工作。

(七)耕地保护科

科室负责人:邢大鹏       电话:0467-2621823

负责实施耕地保护、土地征收征用、农用地转用工作;承办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和土地开发的前期审核工作;组织基本农田保护;负责各项建设用地涉及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措施的审核、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

(八)地籍管理科(土地划界科)

科室负责人:高秀伟       电话:0467-2621830

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地籍、土地确权、登记和权属管理办法;承担并组织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 统一管理全市土地和城乡地政、地籍工作;组织土地资源调查、项目勘测、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登记、发证管理工作,指导土地证书年检及查验管理工作;组织市级重大土地调查专项,指导县(市)区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规范、监管土地调查、登记中介组织和行为;指导各区做好用地项目的土地权属界定工作;承担调处土地权属纠纷,承办由市人民政府颁发土地证书的土地登记工作,指导各县(市)土地划界工作。

(九)土地利用管理科 

科室负责人:苏长彬       电话:0467-2621836

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和土地市场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市辖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抵押、交易等有关工作;承担节约集约用地和建设用地分等定级工作;组织实施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地价制度;对土地市场和地价实施动态监测;承担由市级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工作;负责市辖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方案的编制和报批,以及具体建设项目供地工作;组织对建设项目用地验收,发布各类建设用地信息;负责农村居民建房用地管理和审核以及对村集体非农建设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管理;负责土地评估报告的认定及备案工作。

(十)地质勘查科 

科室负责人:孙春林       电话:0467-2621839

监督地质勘查活动,调处地质勘查纠纷、争议;负责矿产资源勘查项目的立项、论证、上报工作;依法管理全市地质勘查资质、地质勘查成果,组织全市地质勘查项目年检工作。

(十一)矿产开发管理科

科室负责人:李 鑫        电话:0467-2621368

组织实施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配合省厅完成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审核工作,依法调处矿业权争议;编制实施区域内普通建筑用砂、石、黏土矿及上级授权的矿业权设置方案,承担矿产资源保护和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的管理事项,依法管理矿业权市场;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立项,论证、上报工作。组织编制黄金资源的勘查和开发保护规划,调处黄金采矿权属纠纷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非法收购、倒卖、走私黄金案件,依法办理黄金资源储量占用登记和采矿登记的有关工作,维护黄金采区矿业秩序。

(十二)矿产资源储量科 

科室负责人:张凤波       电话:0467-2621847

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储量的动态监督管理、统计、备案及压覆矿产资源初审报批,组织矿产资源形势分析;负责普通建筑用砂、石、粘土矿及零星分散矿产资源和上级授权的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矿业权评估备案;负责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及有偿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石油、天然气、煤层气除外)的监督管理。

(十三)地质环境科

科室负责人:赵世安       电话:0467-2621852

负责全市的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规划;依法管理地质环境勘查、评价工作;组织监测、监督地下水过量开采引起的地面沉降和地下水污染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监督检查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及恢复治理工作;负责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缴存管理工作;组织认定和管理具有保护价值的地质遗迹;依法对矿泉水的勘查、开发、利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地质环境保护项目的立项、论证、上报及实施管理工作。

(十四)执法监察审理科 

科室负责人:            电话:0467-2621305

负责市局立案调查处理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和全市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审理工作;组织全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专项检查,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受理和督促上级交办、群众举报等违法线索的调查处理;负责执法监察工作情况综合、统计。

(十五)土地执法监察科

科室负责人:崔         电话:0467-2621308

监督检查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对土地规划执行情况、农地转用、土地征用、土地资产处置、土地使用权交易等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查处重大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县(市)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指导县(市)查处土地违法案件。

(十六)矿产执法监察科 

科室负责人:刘祖兴       电话:0467-2621303

监督检查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对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执行情况、矿业权出让、转让、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进行监督检查;查处矿产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县(市)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违反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指导县(市)查处矿产违法案件。

(十七)土地开发整理科 

科室负责人:邢安宇       电话:0467-2621317

负责全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的监督管理;承办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的立项、可研、设计及审查报批前期工作;监督土地整理复垦项目的实施及资金使用管理;落实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组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编报及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工作。

(十八)人事教育科 

科室负责人:郑佺家       电话:0467-2621861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承担所属分局、县(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及科级干部的有关管理工作;承担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系统教育培训。

(十九)机关党总支

科室负责人:贾         电话:0467-2621867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二十)离退休干部管理科  

科室负责人:丁志强       电话:0467-2621886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十一)监察室 

科室负责人:付春龙       电话:0467-2621862

负责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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