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台记者:近期,我市已经开始修建高铁,大家都很关注,我们接到部分群众电话咨询征地补偿的相关问题,针对这个问题,我们请市国土局耕地保护科邢科长就高铁征地补偿的相关政策及标准给予解答。
邢大鹏:新建铁路牡丹江至佳木斯(鸡西段)客运专线(以上简称牡佳客专)项目属于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2017年9月开工建设,预计2021年竣工通车。该铁路是沈阳至佳木斯客运专线铁路的重要组成部分,连接牡丹江与佳木斯两个特等站,将双鸭山、七台河、鸡西带入快速铁路时代,是黑龙江省东部快速铁路环线的重要一步,也是"十三五"铁路规划的一部分。铁路建造完成后,黑龙江省将有八个地级市进入"高铁时代"。牡佳客专(鸡西段)沿线主要占用麻山区、滴道区、恒山区土地,鸡西境内设计占地180.9825公顷,其中农用地166.2964公顷(耕地140.5353公顷,含基本农田62.6439公顷)。我市征地补偿标准按照《鸡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调整后鸡西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鸡政发〔2015〕47号)文件执行,麻山区、滴道区、恒山区补偿标准分别为40元/平方米、43元/平方米、43元/平方米。关于土地补偿问题主要有三项:临时用地补偿、永久用地补偿、农民失地养老保险。
1、临时用地补偿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办法的通知》(黑政发〔2014〕34号)第十条“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等需要临时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或国有土地,使用期为1年的,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10%给予土地使用权人补偿,使用期为2年的,按20%给予补偿”规定,麻山区、滴道区、恒山区临时用地补偿标准分别为每年每平方米4元、4.3元和4.3元。依据《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新建牡丹江至佳木斯铁路客运专线工程鸡西市市区内征地拆迁工作方案的通知》,根据本项目建设周期,临时用地时间统一按照5年(占用4年并影响1年)计算,补偿标准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50%。
2、永久用地补偿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办法的通知》(黑政发〔2014〕34号)第七条第一款“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确定的征地补偿费,70%用于安置被征地农民的补助,30%用于持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安排基础和公益设施建设、兴办村办企业和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补助等”规定,麻山区、滴道区、恒山区补偿费分别按40元/平方米、43元/平方米、43元/平方米进行补偿。
3、农民失地养老保险
这部分补偿是永久征地范围内的耕地部分给予补偿,是用被占用耕地总面积除以被占用集体经济组织人均耕地数来计算参保人数,不足1人部分按1人计算,参保费用是按《鸡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调整后鸡西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鸡政发〔2015〕47号)文件执行,每人59150元。集体经济组织人均耕地数是由所在乡政府提供。比方说:牡佳客专(鸡西段)占用恒山区莲花村耕地2公顷(30亩),莲花村人均耕地为1.91亩(恒山区柳毛乡政府提供),那么就是30亩÷1.91亩/人=15.7人,不足1人按1人计算,莲花村参保人数16人,每人59150元,共计59150元/人×16人=946400元。